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单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发地。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校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小组。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任志伟  吕东春

副组长: 刘振宇  王立宏  魏彤光

 员: 侴德斌  王君子  王国成  李春雨  王峰  吴迟

 王昱龙  蔡久洋  唐秀玲  胡思龙  各系部书记 

二、校长是法人代表,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王立槐主持日常工作,卫生所和学生处等成员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按照《阜新高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学校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都有责任按规定时限向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疫情,然后由我校指定的疫情报告人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疾病预防科和教育局体卫

艺科报告疫情,并做好过程记录。

四、若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校每位教师、职员、工人、学生都有义务及时报告。在校内发现的应首先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现的应向值班领导报告;在校外发现的应向相应机构报告。

五、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行动,不得拖延。

1、报告方式: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然后按照规定时限向海州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疾病预防科和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告疫情。做好专册登记。

2、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3、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或漏报。

六、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立即作出处置意见,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进行防控部署,并监督执行,同时上报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报告市政府,请求支持和支援,配合上级指导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置,以将事件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七、学校相关部门接到学校防控任务后,应立即采取相应行动,不得拖延。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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