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传染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学校结核病防治规范(2017版)》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所有系及部门开展的传染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我校建立了传染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院部系主任书记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同志。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疫情动态,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学校防控传染病的报告、卫生救护与防控工作;与卫生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保证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卫生所全体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医生首诊负责制。

五、防控措施

(一)切实做好教育和宣传工作,我校及时将有关宣传资料印发给全体师生,并通过班会、讲座、校报、广播、网络等各种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

(三)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加强《清扫与通风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

(四)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检查,启动《晨检与报告制度》、《因病缺课原因调查制度》,对有发热、咳嗽、全身疼痛等流感症状的病人,立即到学校卫生所就诊,并根据上级卫生部门要求及时做好发热病人筛查、登记和转诊工作。必要时设立观察室,对体温升高的学生要进行临时隔离观察。

(五)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外出旅游、学习和考察,也不得组织师生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活动,同时要劝阻外地人员来校,以保护师生员工的安全。

(六)出现传染病疑似病人,要立即就地隔离,并与当地医院联系,请医师会诊,再决定是否就地观察还是转诊。

(七)学校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六、应急处置

(一)我校范围内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校级领导小组将即时转换成现场指挥机构,与卫生部门配合开展病人抢救及疫情现场处置工作。

(二)当学校发现可疑疫情时,学校指定的疫情报告人要按规定时限要求,以最快、最便的捷通讯方式向海州区疾控中心2890673)、市教育局体卫艺科(2263170)报告疫情。同时在领导小组内部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机制,此时全校一切人员、车辆、房间、设备、通讯工具等均应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三)一旦发现疫情要采取切实措施,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安全转诊等防治措施。学校发生疫情,即由学校会同当地卫生或防疫部门对病人所在的教室、寝室以及病人经常活动过的场所和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根据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对病人所在班级同学和同寝室等接触比较密切的同学以及教师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对学校疫情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动态,严防疫情扩散。

学校出现疑似病人或临床诊断病人时,视情况需班级或全校停课,由学校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通知当地政府。

    七、后续处理

对传染病人污染过的一切物品和环境,要用规定的方法进行消毒。领导小组应采取得力措施缩小传染病的影响范围,使未受影响的学校其它部门的工作正常进行。对因传染病影响而至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可能被污染的场所进行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对因传染病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对传染病反应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进行不断整改和完善。加强健康宣传和教育,以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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