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疫情联防联控制度

为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开展,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辽宁省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书记双组长制,组长为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指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各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联防联控。

二、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做好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指南,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研判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摸排、统计和掌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近期去向和身体健康情况,严格执行《四级联防联控制度》,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建立健康监测档案,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确保疫情不进校园。对请假师生,学校要问清症状,了解病因,跟踪登记。

六、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例,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立即送至定点医院诊治,按照防控要求实施隔离。病情痊愈后,持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学校卫生所进行复诊审核,合格后持卫生所开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复工、复课。诊断书及时交由学校卫生所存档,复课证明由患者所在部门或系存档。

七、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配备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准备充足的口罩、手套、鞋套、面屏、防护衣、消毒液、体温计、红外线测温仪、抗病毒药物等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八、统筹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返校途中和上下学防范措施。学校安保部门要强化校门口出入管理和体温监测。必须守住源头,把传染病毒控制在学校之外,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不戴口罩的一切人员禁止入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安保部门的工作,严把入门关。

九、重点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各部门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和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保证正常使用。

十、要做好学生就餐工作,学生进食堂测体温、行手消毒,采取配餐制,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延长就餐时间,保证有效间隔(1.5米),单人单桌,同向就餐等科学合理的就餐方式,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期间禁止交谈。就餐结束,食堂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

十一、做好宿舍出入登记和体温监测,消毒、通风管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十二、各部门要暂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得组织聚集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十三、学校宣传部、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卫生所联合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疫情防控信心,提高防控能力。

十四、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十五、责任追究。学校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既承担疫情防控责任,也承担业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十六、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追责。

十七、防控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协调落实,各系、各部门紧密配合,有预案,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师生联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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