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系列重要论述学习提纲
Deepseek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整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就知识产权保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方针原则等根本性问题。以下从五个方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言论。
一、核心论断: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内在联系,作出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一重要论断。他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这一核心论断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的贺信中进一步强调,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二、战略定位:“五个关系”阐述重大意义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用 “五个关系” 系统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他进一步指出,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才能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才能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才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才能有效保护我国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这一论述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三、历史方位:“两个转变”指明发展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科学界定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四、保护原则:坚持以我为主、公正合理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原则:
“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习近平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在2020年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上,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系统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他还特别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激励创新,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抓紧制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关于全链条保护,他明确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五、扩大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优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大国际场合宣示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他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同时宣布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他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承诺中国将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他指出:“为了更好运用知识的创造以造福人类,我们应该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而不是搞知识封锁,制造甚至扩大科技鸿沟。”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他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并“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总体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从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关键地位,构建起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核心、以“五个关系”为战略框架、以“两个转变”为历史方位、以“六个方面”为行动路径的完整理论体系,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引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