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工作细则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健康教育二级网络联络员工作考核办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为了使各单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二级网络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配合学生处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做好本单位的新生心理普查以及访谈工作。

二、指导本单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情况。

三、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四、对本单位特殊学生群体的帮助引导情况。

五、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

校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每年对各二级网络联络员依本条例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建议各单位更换人员。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00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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