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07]05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组织领导
1、深刻认识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必然要求,是统筹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必然要求,是锻炼造就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辅导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状况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是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在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中,将明确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学生工作的有关内容,体现政策导向;我校要实行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党委明确主抓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要制定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政治指导、思想教育、学习督导、行为引导及相关事务管理的职责,要了解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开展扶困助学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要通过校系两级把关,将那些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人员选聘到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中来。辅导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兼职辅导员可从专业教师、党政管理人员中选聘。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个人申请与系部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把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积极主动承担这一光荣任务。
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根据我校实际目前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在100人—200人之间的院(部、系)设专职或兼职辅导员1名;学生数超过200人的院(部、系)必须配备专职辅导员,并按200:1的要求配齐专兼职辅导员。每个教学班配备班主任一名,每位班主任只能担当一个班的班主任,如特殊情况经批准不得超过两个班级。学生处可以跨单位调剂班主任,鼓励机关干部担当班主任工作。
三、大力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的培养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关键。注重打造培训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强化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
1、对新聘辅导员、班主任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围绕学校思想政治状况、心理健康知识、日常管理、辅导员基本素质教育等专题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使新辅导员、班主任能较快适应岗位的要求,取得良好成效。针对当前绝大多数辅导员、班主任没有经过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和专门的继续教育,政策理论水平亟待提高,缺少实践工作经验的现状,开展专题培训和日常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从业素质。
2、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工作。要围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时事政策和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培训班、例会、报告会、讲座等方式,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培训。通过辅导员例会、班主任例会,组织他们学习形势与政策,支持他们参加形势与政策理论课教学;选派辅导员参加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工作,给辅导员提供一个充分锻炼的机会,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此外,我们还通过安排辅导员参加校外学习、社会实践、院部系党支部书记例会、辅导员培训班、班主任经验交流会、班主任培训班,针对就业指导开设职业规划教育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各项培训,使他们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才干。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政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切实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制定促进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和发展的政策,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保障。
1、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解决好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学校将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各教师职务岗位职称的评审时要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注重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班主任在晋升专业职务时,要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时,要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
2、统筹规划专职辅导员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要把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学校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重视专职辅导员的经历。根据本人的条件和志向,也可向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输送。专职辅导员可兼任院(部、系)团总支书记。
3、创造条件为辅导员、班主任获取工作信息和资料提供方便。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辅导员、班主任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和高等学校有关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他们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情况。
4、完善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奖励制度。学校将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树立一批辅导员、班主任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辅导员、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贡献。
5、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实行学校和院(系部)双重领导体制,学校要统一规划、统一领导和管理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各院(系部)对所辖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直接管理和领导。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职能部门,与院(系部)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
制定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完善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制度,定期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对工作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6、 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创造必要条件。学校根据实际,将辅导员、班主任的岗位津贴等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并在此基础上设立专项津贴,逐渐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经济待遇。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和国内外业务进修,应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学校有关鼓励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并支持辅导员、班主任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和办法。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