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阜新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0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市人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与之相关的基层服务型岗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阜新市户籍的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工作认真,身体健康,有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持有《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辽宁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被残联部门认定为残疾人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是指被残联部门认定为残疾人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三、享受待遇标准
享受阜新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rsj.fuxin.gov.cn/)、阜新人力资源网及其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双休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市就业服务中心(中华路79号)407室
电话:0418-2680064
3.报名须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应提供两个通讯方式,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4.报名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2)民政、残联、扶贫部门出具的证件;
(3)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阜新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贫困家庭)报名登记表》。
上述材料齐备后,携原件及全部要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报名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之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试,面试在资格审查后统一安排进行。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付)。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后合格的人员,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及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与用工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协议合同期为三年(三年期满退出、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试用期一个月。
附件:阜新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贫困家庭)报名登记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