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省教育厅《辽宁省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指导目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就业工作制度。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条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辽宁省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指导目录》为基本政策依据,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开拓和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强化系部、就业联络员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的责任,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各系部的日常工作中,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程序和激励机制。
第三条 本着高起点、高目标、高标准的要求,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建设一支熟悉就业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就业工作教师队伍;建好一批能对各专业建设起示范作用的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建成一个覆盖各专业相关领域的有一定影响的就业网络;努力将毕业生引导到国家最急需、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去;力争使毕业生就业率达到或超过省平均就业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教务处、校企办等负责人及各系部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各系部专业就业团队负责人、各系部就业工作联络员为成员。实行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领导,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系部具体落实的三级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管理模式。学校把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考核纳入对系部教育教学的整体考核评估体系中。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二)研究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年度工作计划。
(三)听取职能部门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年度报告。
(四)向学校提出实施教学计划改革、学科专业设置、制定招生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系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六条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毕业生生源、就业、派遣数据的汇总、上报、对外发布。
(二)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的发放管理、办理签约手续、编制上报就业计划、毕业生派遣工作。
(三)负责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就业创业指导,毕业生心里疏导、思想教育等工作。
(四)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六)负责举办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外就业市场召开的招聘会等工作。
(七)负责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的接待工作。
(八)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的设计和实施监督工作。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与创业的教学及指导培训工作。
(十)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表彰工作;编制年度就业质量工作报告。
第七条 系部就业创业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做好本系部的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1、成立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明确,相关方针、政策及规定落实到位。
2、建立全员参与就业工作体制,做到就业工作人人有责。
3、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定期召开就业创业工作专题研讨会及理论业务知识学习。
4、各系部专业就业团队应积极发挥作用,每年初各专业团队要对本专业市场需求状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情况制定出促进本专业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工作计划;每年末要根据工作计划实施的结果形成团队就业工作总结。
(二)认真做好本系部的就业创业工作的规范管理工作。
1、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2、认真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材料。
3、认真做好本系部就业率的统计上报、自查及抽查工作。
4、准确、及时采集、审核和上报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数据。
5、认真做好就业宣传工作。
6、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材料的发放、备案以及毕业生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认真做好本系部的就业与创业指导工作
1、组织召开就业与创业指导专题讲座、报告会。
2、认真组织及落实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
3、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档案,认真落实“一人一策”,开展个性化就业服务。
4、扎实开展就业模拟训练营活动。
5、积极做好本系部创新与创业工作。
(四)认真做好本系部的就业市场与基地建设工作
1、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组织各层次及规模多样的双选招聘会。
2、积极为毕业生开拓就业市场,并维持好原有就业基地。
(五)认真做好本系部的就业与创业工作研究
1、做好毕业生调研和跟踪工作,了解毕业生就业前的思想状态,掌握毕业生离校就业后的现状与困难,并辅助指导。
2、收集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以典型带动全体,促进就业。
3、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