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创业
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确保就业率达到或超过省平均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对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目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通过考核,提高我校就业创业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水平,以此加快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通过考核真正实现以考促建、以考促改,积极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系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软件建设、硬件建设、工作绩效等三大项十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在每年的11月下旬进行,主要考核上年度的就业创业工作情况。
(二)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系部自评
1.由各系部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工作。
2.各系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逐项进行自评,并根据自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
3.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4.自评工作于每年的 11月末结束,各系部将自评结果及自评报告于 12 月1日之前上交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第二阶段:学校考核
1.根据各系部自评情况,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的方法步骤:
(1)听取系部就业创业工作汇报
(2)查看相关资料
(3)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4)进行综合测评
3. 考核成绩: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总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第三阶段:总结及反馈考核结果
1.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并形成书面材料。
2.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系部及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对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就业率(尤其是初次就业率)过低的系部,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参加校级先进的评选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对已经成立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名单见附件2),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考核工作。
附件:
1、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2、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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