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规定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规定

1.毕业生毕业跟踪调查工作由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各系部具体实施。

2.各系部要和本部门毕业生保持密切联系,特别是当年的毕业生,要掌握他们的就业去向和单位。

3.各系部在了解当年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将在录用我校毕业生较多的单位中选择一个单位,做为对我校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要每年走访一次,时间安排在1012月进行。

4.对毕业离校23年的毕业生要选择重点专业、重点就业单位、重点人物进行跟踪调查,时间安排在每年912月份进行。

5.每三年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毕业生就业、使用情况综合调查,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毕业生就业单位、就业时间、工种、工作业绩、不足之处、用人单位综合评价、毕业生对学校的意见、建议等。时间安排在每年912月份进行。

6.上述各项调查均应在调查获得有关信息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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