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校联合 共促发展
我校与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举行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医校合作签约仪式
为了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预防恶性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医校双方的优势,我校与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协议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系列合作。6月13日上午,我校在机关楼二楼会议室与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举行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医校合作签约仪式。纪委书记刘振宇,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高莹、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科主任李海鸿,学生处处长赵宏、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郭淑芬出席了此次仪式。各系部主任、书记参加了此次仪式,仪式由郭淑芬主任主持。
纪委书记刘振宇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刘书记表示,我校与阜新市第四医院的精诚协作,能够切实加强医校之间的交流学习、资源互补,能够有效提升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同学们树立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全校同学的精神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科主任李海鸿在会议上指出,希望未来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使“医校合作”朝着规范性发展。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将进一步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学生及时有效的转介、诊疗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