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届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部:

为表彰优秀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健康成才,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2011年届全日制大专、中专毕业生。

2、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科目,无补考课程,实习成绩优秀;

5、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包括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单项优秀学生等)。

三、评选办法:

1、各系部根据上述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2、各系部于5月9日到学生处领取《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组织推荐学生填写,5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和《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起报到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系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审批,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11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学生处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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