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校单项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系部:

为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校单项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在校的全日制大专、中专学生。

2、评选比例:优秀单项学生名额为在校学生总数的15%。每班每个单项限报1人。

二、评选内容及条件:

1、学习标兵:专业思想稳定,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在获得一等奖学金学生中推荐)。

2、劳动模范:在校、系(部)、班组织的劳动中态度端正,积极肯干、有出色表现。

3、守纪榜样: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较好。

4、优秀舍长:认真履行舍长职责,团结带领本舍同学在文明寝室评比中成绩显著(原则上在文明寝室、明星寝室中推荐)。

5、体育尖子: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参加各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6、校园歌手:积极参加文艺活动,是班、系(部)、校文艺骨干,在各级文艺汇演、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7、书画新秀:积极参加各类书面比赛,参赛作品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办法:

1、各系部根据上述单项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推荐名单。

2、各系部于5月9日到学生处领取《单项优秀学生登记表》,并认真组织推荐学生填写,5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和《单项优秀学生登记表》一起报到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系部优秀单项优秀学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报学校审批,确定校单项优秀学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单项优秀学生由学校授予2010-2011学年度校单项优秀学生称号,并将单项优秀学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学生处       

2011年5月6日

返回首页 | 2024年单独招生专栏 通知公告 | 信息公开 | 智慧校园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