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教学过程

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培养目标起着重要作用,是学生综合素质与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

1. 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领导,各学院和函授站(点)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选派教师,组织答辩,评定成绩。

2.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配备指导教师工作应在第四学期期末(两年半制函授和业余专升本科)或第九学期期末(五年制业余高升本科)完成。论文(设计)答辩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论文(设计)工作应在最后一学期的5月上旬全部结束。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力求有利于巩固、强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知识,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2. 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尽可能结合工作实际,科学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出,学生选作,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协商拟定。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选择同一课题时,每名学生的研究方向应该不同。

3. 选题应具有适当的深度和广度,要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有把握完成,并留有创新余地。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 各学院和函授站(点)要专门开设以“怎样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从选题到答辩过程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指导教师要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担任。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的学生人数一般文科不超过8人,理科不超过5人,指导力量强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3. 指导教师要给指导学生讲解题目意义,提出明确的写作要求,向学生推荐相关的参考文献和资料。指导学生收集和查询有关资料的方法和进行仪器使用指导。

4.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拟定、修改论文写作提纲(设计方案)和初稿,指导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5.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以后,指导教师要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经学生修改后,指导教师认为至少可以达到基本要求方可签字。指导教师要参与指导论文(设计)的答辩,对所指导的论文(设计)提出评分意见,写出评语。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1. 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一般按科研论文体制撰写。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也可有专题调查,读书报告等体制。

2. 毕业论文(设计)篇幅应在4000字以上为宜,每篇论文(设计)应有400500字以内论文(设计)摘要,并应附有所参考的文献资料目录。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 答辩由各学院和函授站(点)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分若干小组进行。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组长由副高职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2. 答辩时对学生的提问,一般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进行,着重考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要针对课题中的关键问题有准备的提出问题。组长要求安排答辩秘书,对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做认真记录。记录要准确、整洁、真实,体现答辩过程。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从学生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的表现、能力表现、论文(设计)质量、答辩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实行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其中优秀的总数不超过20%,优良的总数不超过50%,要填写论文考核表,答辩组全体教师要签字备案。

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准予毕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发给结业证书。其补考安排在以后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进行,也可经各学院和函授站(点)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批准后结合工作实际完成,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财政局、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辽价发(200315号文件精神,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每生每次收费350元。

论文格式

论文封皮样本

论文考核表

论文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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