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和课程责任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和课程责任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电大教字〔2014〕13号
    2014年06月10日  文章浏览次数:27
资源来源: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各市电大、省校直属办学单位,省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电大开放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改革方案”,依据《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管理规定(试行)》、《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课程责任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以“省校为主导,系统为主体”的原则,学校拟组建辽宁电大系统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全面推进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改革进程。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辽宁电大系统各办学单位、省校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专任和非专任教师。
二、专业教学团队岗位设置
1.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的岗位设置情况,详见《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岗位设置》(附件1)。
2.专业教学团队课程责任教师的岗位设置,参照《2014年春季实施性专业规则》执行。
三、任职资格
1.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详见《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2.专业教学团队课程责任教师的任职资格,详见《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课程责任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单位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一个规定两个办法”3个文件精神,同时动员教师积极展开申报工作。
2.教师填报申报材料
(1)《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岗位申报表》(附件2);
(2)各类学历资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3.各单位依据“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对教师填报材料进行审核。
4.各单位审核合格后,需填报的材料
(1)《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单位推荐审批表》(附件3);
(2)《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课程责任教师单位推荐审批表》(附件4)。
5.经各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需在以上表格相应位置上加盖公章,连同教师各类学历资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于6月16日前报送至辽宁电大开放教育教务处教学指导科。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lntvujxzdk@126.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英芬

联系电话:2285401

附件:1.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岗位设置
2.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岗位申报表
3.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单位推荐审批表
4.辽宁电大开放教育专业教学团队课程责任教师单位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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