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紧缺问题,满足我校高学历人才的用人需求,不断提升招聘教师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阜委办发[2007]1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2025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社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阜新市教育局(http://jyj.fuxin.gov.cn)、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fuxin.gov.cn)、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fxgz.com.cn/)等网站发布,具体见《2025年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者可在2025年7月17日9时至7月23日12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依次选择热门服务→单位招考报名,即可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选择要报名的考试名称,点击“去报名”按钮,依据系统提示,严格按照(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填写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的其他内容。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考者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考生可于2025年7月17日9时至7月23日16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登录后点击用户名,进入个人空间,点击“消息中心”或“我的考试”,即可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请考生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此次报名不收报名费用,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可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打印准考证,登录后依次选择热门服务→单位招考报名,即可在“准考证下载”栏目中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在阜新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网官方网站发布。
5.岗位取消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阜新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一张试卷,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政务服务网官方网站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5年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阜新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阜新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阜新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阜新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阜新市教育局、人社局、政务服务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2025年阜新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