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书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校园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新(党委书记)      妮(校长)

副组长:刘振宇(党委副书记)、魏彤光(副校长)

 员:侴德斌(办公室主任)

马平野(宣传部长)

王国成(学生处长)

王春梅(教务处长)

蔡久洋(保卫处长)

王  峰(总务处长)

吴  迟(团委书记)

 剑(信息中心主任)

岳嘉林(公寓中心主任)

胡思龙(伙食科长)

唐秀玲(卫生所长)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党委书记、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办公室,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保卫处负责牵头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

2、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3、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4、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施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传染病预防控制、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园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与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5、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消防疏散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6、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7、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8、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报告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1 小时内书面报告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等基本情况,3 小时内书面报告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等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对于重大紧急事件信息,严格执行一小时一报和处置结果终报制度。

情况简单、影响范围小、处置持续时间短的,可以一次性综合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终报后出现新的情况,以及伤亡人数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补报。密切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9、可设专人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0、建立违反师德行为处罚机制,及时严肃处理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等行为。

11、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12、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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