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科研人员:

为了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特制定了实施细则(附件1),现根据实施细则开展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的人员仔细阅读实施细则并按要求申报。

6月10日前,自然科学类申报者需提交《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3)的电子版;社会科学类申报者需提交《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4)的电子版。初审入围者于615日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邮箱:fxgzkyc@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吴迪。

附件1《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细则》

附件2《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以上材料请到附件内下载。


阜新高专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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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Upload/Article/file/20190529/20190529083036673667.docx

附件3

/Upload/Article/file/20190529/20190529083153195319.doc


附件4


/Upload/Article/file/20190529/201905290832315331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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