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评选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学校各系部、相关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与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转发给你们,有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1、申报者认真阅读教育厅文献,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我校优秀成果限报5项,每位申报者只能限报1项;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两人以上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详细要求参照原文件。

3、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参照原文件(先进个人我校限报1人)

4,、教育厅原文件浏览及下载地址:http://clner.com/Html/jiaoyuguihua/tongzhigonggao/509923408465.html

5、请申报的集体和同志将申报材料于2015710日前报送科研处,相关材料电子报发送到科研处邮箱:fxgzkyc@163.com

    联系人:刘继军     电话:18504189601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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