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团章的主要内容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8
正确理解团章的主要内容
正确理解共青团的性质是思想建团的关键,每一位争取入团的青年学生都应该充分学习和理解。
1.共青团的性质是什么?
共青团的性质是共青团的内在规定性,它揭示了共青团组织的本质特征。
性质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的性质,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以下四个方面:
1).为什么说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共青团作为我国群众团体之一,它在政治上、组织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青团是党用来团结教育青年一代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党的领导是共青团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团章规定,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并同时接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第二,共青团是一个集先进性与群众性于一身的特殊的群众组织。这是共青团区别于其他群众组织的显著特点。
2).怎样理解共青团的先进性与群众性相统一这一基本属性?
先进性与群众性相统一,是共青团的基本属性。团的先进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共青团与党有着密切的联系,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团是党的有力助手和可靠后备军;第二,共青团拥护党的纲领,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第三,共青团由青年中的先进分子所组成,是积极的、进步的政治力量,在我国各青年团体和青年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第四,共青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有着严密的组织系统和严明的组织纪律。
团的群众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共青团是一个用先进思想教育引导青年的群众组织;第二,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进行青年群众工作的主要渠道,党通过共青团把广大青年团结在党的周围;第三,共青团与广大青年有着密切的联系。第四,共青团按照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
3).怎样理解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邓小平同志指出:“共产主义青年团作为我们这支队伍的名称,不只是给全体团员带来巨大的光荣,而且,也在中国青年的肩上放上了更为繁重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用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一代。”
组织广大青年学习共产主义,是我们党所领导的共产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共产主义事业的宏伟目标,不是靠一代人或几代人所能完成的,只有不断地用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青年,才能使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当前,我们党正领导全体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青团应该通过自己的全部工作,帮助青年坚定信念,掌握过硬本领,成为建设与改革的生力军。
在共青团这所共产主义学校中,团员青年主要应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理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种学习与一般学校的学习不同,主要不是在课堂中学习书本知识,而是通过社会实践来学习。每一个有志于投身共产主义事业的青年,都应在各行各业的创造性劳动中,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认真学习,从而使广大团员青年的共产主义学习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并为指导青年的社会实践服务。
4).为什么说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既是党建立共青团的目的,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早在1949年4月,任弼时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向青年团提出了“培养出千千万万有高度政治觉悟又有坚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的革命后备军”的任务。党的十三大把共青团组织的这一特殊的作用再一次载入党章。根据党的要求,共青团在几十年成长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为党的事业贡献了力量,充分发挥了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大批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在团组织内锻炼成长,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2、共青团的奋斗目标是什么?
团章规定,共青团的奋斗目标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3、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为了实现这个总目标,团章规定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4、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团章规定,各级团的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都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共青团组织认真实行上述原则,才能确保党对团的政治领导,以及团的系统领导的顺利实现,确保共青团的指导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团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开展。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都要广泛发扬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委员会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报告工作。这一规定是团内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它有利于各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团员大会对于各级团委贯彻团的决议、完成团的任务的情况和提出的工作目标进行审议和监督,以保证团的工作顺利开展。
(五)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必须向上级组织如实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工作。
(六)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方面,只有在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才能培养团干部的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集中集体的智慧,作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必须把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才能使每个委员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重大事情集体领导,具体工作各负其责,提高团的工作的决策水平和团干部独立工作的能力。
5、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对团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就是为了使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按照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2)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6、团员的年龄范围:
由于共青团是青年的组织,因此,对团员有年龄限制是必然的。我国把14~28周岁这段时期划分为青年期,这个时期的青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迅速发展期,世界观、人生观逐渐形成。团章规定,团员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正好符合了通常意义上人们对青年的界定。这使得团的工作具有鲜明的青年特点,这也是共青团区别与其他群众组织的一个特点。这一规定还保证了团员队伍的流动性,是团组织不断吸收先进青年加入,保持团员数量相对稳定和持续增长,保持团员队伍具有朝气蓬勃的战斗力的重要保障。一般而言,初中二年级以上的中学生朋友,都符合入团的年龄条件。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7、入团的政治条件
(1)、承认团的章程。团章是共青团的根本性法规,它是全体团员的意志体现,是团的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是全团在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保持统一的保证。因此,要求加入团组织的青年必须承认团章。承认团章就是承认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领导者。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忠实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奋斗。
(2)、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对于中学生而言就加入所在班级的团支部,在那里按照团组织的正常计划过组织生活,参加组织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团员一旦编入某个支部后,应保持相对的稳定,一般不能随意变动。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如转学、升学、就业等),应该凭团员证,及时参加所到地方团组织指定的一个团支部活动,或参加外出团员组成的临时团支部的生活。
(3)、执行团的决议。在决议形成的过程中,大家可以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但是,决议一旦形成,每个团员都要严格执行。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执行是无条件的,不能因为个人的不同意见而妨碍或拒绝执行决议。
(4)、按期交纳团费。团费是团员根据个人收入按比例定期向团组织交纳的钱款。按期交纳团费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员交纳团费应该从上级团委批准入团的月份开始,至离开团组织为止。交纳团费是团员与团组织经常保持经常性联系的一种重要形式,而且有助于增强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另外还是团员在经济上支持团组织的重要表现。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应按照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共青团员加入共产党,在预备期内,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8、共青团同少先队的关系
团十三大修改后的团章在“团同少先队的关系”一章中,增写了“中学少先队组织可以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规定。
(1) 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有利于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这两支队伍建设的衔接。团队关系决定了少先队员是共青团的后备力量,即今天的少先队员将是明天的共青团员。(2) 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符合少先队员成长的一般规律。中学少先队员处于由少年向青年的过渡时期,具有求知欲望强、进步热情高、可塑性大的特点。在离队的前夕,他们迫切需要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引导和帮助他们追求更高的政治进步目标,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也有责任为他们的政治进步和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1) 什么样的少先队员可以被推荐作团的发展对象?
只要是思想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团组织,学习认真、品质优良、热爱集体、乐于助人的少先队干部或队员都可以推荐为团的发展对象。
2)未满十四周岁,但年满十三周岁的优秀少先队员能不能入团?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优秀中学少先队员,可以在他们年满十三周岁未满十四周岁时,按照《团章》的规定,发展他们入团。少先队员入团后在年满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小学少先队组织不开展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工作。
9、团员的退团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