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辽教发【201222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学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第一申报人必须为校内在编在岗的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者(包括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第一申报人已有教育厅、省社科基金、省教育科学规划、省社科联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专项。

3、我校限报3项,年龄在35岁以下(197711以后出生)优先。

4、申报者需提交研究项目评审书一式二份,并将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fxgzkyc@163.com(评审书下载请见附件)

4、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12925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2290234  1874185280266720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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