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发[2012]173号
省内高校: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精神,“彰显‘辽宁创造’和‘辽宁特色’”,经研究,征集2012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依据2012年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安排,本次征集课题学科为哲学、文学、史学、法学、教育学和艺术学。
二、选题要求
1.选题应围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并注入辽宁元素;应围绕对学科建设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
2.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方向,突出重点内容,能够取得重要学术影响和产生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成果形式为专著。
3.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教育部和省社科基金项目重复。
4.各高校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选题,保证选题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规范性。本科高校每校限报5项,高职高专学校每校限报2项,不可因人设题。每个课题应有4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包括研究内容、达到目标、预期学术影响等)。
5.请各高校于2012年7月12日前将课题和说明电子版发送至E-mail:kjc86896329@126.com,同时请打印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邮寄(或传真)至辽宁省教育厅科技处。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联系人:李 明 马哲伟
电话(传真):024-86896329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