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科研人才遴选计划暨管理办法

在新形势下为了加强学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实现我校科研工作新突破,特制定《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科研人才遴选计划暨管理办法》。

一、人才层次及遴选名额

1.科研带头人:5-10

2.科研骨干:20-30

3.科研后备:25-35

4.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面向全校公开遴选一次。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科研工作。

2.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

3.有明确稳定的学科方向或专业方向。

4.有今后三年科研计划。

(二)具体条件

1.科研带头人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教授职称,副教授特别优秀的可破格遴选。

2)对本学科建设或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具有组织指导较高级别科研项目的能力,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含市级),或在省级课题中承担重要工作,或参与过国家级课题。

4)任副教授以来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课题、专利等)不低于5项。

5)年龄女不超过52周岁,男不超过57周岁。

2.科研骨干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讲师特别优秀的可破格遴选;

2)对本学科建设或专业建设具有独到见解,达到市级先进水平;

3)具有组织实施一般科研项目的能力,主持过校级以上课题(含校级),或在市级课题中承担重要工作,或参与过省级课题;

4)任讲师以来科研成果不低于4项;

5)年龄女不超过49周岁,男不超过54周岁。

3.科研后备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助教特别优秀的可破格遴选;

2)对本学科建设或专业建设有充分了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具备一定科研潜力,有培养价值;

3)具有参与科研项目的能力,或在校级课题中承担重要工作,或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

4)任助教以来科研成果不低于3项;

5)年龄女不超过40周岁,男不超过45周岁。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自主申报,填写、上报申报表。

2.所在部门推荐

申请人所在部门在申报书上撰写书面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3.校遴选小组立会评审。

四、培养支持

培养支持周期为3年。对入选的科研人才在评职评优、学习进修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采取以奖代拨、按比例核销费用等方式进行资助。

五、考核管理

(一)在培养支持期内,按个人计划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各项支持条件。

(二)3年计划周期结束后进行终期总结考核,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下届科研人才遴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科研人才资格。

1.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查证属实的。

3.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4.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6.因各种特殊原因不宜继续进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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