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辽教发【2011】15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学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第一申报人必须为校内在编在岗的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者(包括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第一申报人已有教育厅、省社科基金、省教育科学规划、省社科联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专项。
3、参与课题组人员不得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研究。
4、学校截止日期:
具体事宜参见教育厅文件,
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stuln.com/gg/xxgg/2011-11-24/Article_77803.shtml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lnen.cn
阜新高专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