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阜新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要求,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立即自行启动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任志伟 吕东春
副组长:刘振宇 王立宏 魏彤光
成 员:侴德斌 王君子 蔡久洋 李春雨 王国成 王峰 王晴 崔剑 吴迟 唐秀玲
学校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防震减灾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领导地震发生后学校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报告震情、灾情,视灾情情况请求外部支援;负责安排震后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正常秩序的恢复等工作。
学校抗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抗震救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主 任:刘振宇
副主任:侴德斌 王国成 蔡久洋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
1.贯彻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之间抗震救灾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2.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
3.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4.制定宣传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负责对外信息的发布。
5.起草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档整理和归档。
6.承担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其它工作。
(二)地震应急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1.人员疏散安置组
负责组织地震期间校园内学生、教师、职工及其他校内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团委、总务处
2.抢险救灾组
负责全校建筑物抗震情况的普查、鉴定、分析工作;组织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部位的抗震情况的检查、鉴定、分析工作;组织地震期间的工程抢险队,负责建筑物、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工程的抢险、抢修、恢复工作;普查、评估全校实验室及库房的危化品安全情况,制定地震期间危化品的应急管理和保存措施。
责任单位:教务处、信息中心、保卫处、总务处
3.信息宣传组
负责日常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做好地震期间的宣传工作;做好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做好学校防震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校园电子屏和广播站等宣传媒介;编印有关宣传材料。
责任单位:宣传部、信息中心、团委、学生处、保卫处
4.物资及医疗保障组
储备必要数量的抗震救灾物资;做好地震期间医疗救护工作和防疫工作,储备治疗、防疫用的药品和器械,负责地震期间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医务所
5.安全保卫组
负责地震期间的巡逻执勤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负责地震期间的消防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震期间学校重点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责任单位:保卫处
(三)校内各部门、各系部工作职责
校内各部门、各系部、各教辅单位应成立本单位抗震救灾工作小组。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负责本单位抗震减灾的知识宣传和日常演练,负责临震或震后人员疏散的组织和抗震救灾抢险等工作。
二、防震减灾的宣传、演练与安全排查
为切实做好我校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师生员工在遭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震灾害发生后的伤害和损失,学校应经常性开展防震减灾大演练,总体要求如下:
(一)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学校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应通过知识图片展、电子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微信群、QQ 群、专家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防震等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通过工作例会、专题班会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本部门师生员工防震减灾知识的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我校师生员工防灾
减灾的基本知识。
(二)防震减灾日常演练
学校保卫处、学生处牵头在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防震减灾疏散大演练,优化疏散撤离路线,固化演练方案和避难安全场所,提高全校各部门防震减灾的应对能力;让每一位师生员工能基本掌握预防地震和疏散撤离的基本技能。
(三)防震减灾的安全排查
保卫处、总务处要定期开展对学校建筑物、围墙、边坡抗震性能的普查、鉴定和分析,对未达到抗震要求的建筑物采取加固、封存或拆除等措施;保卫处要经常对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避难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教务处、资产管理处、总务处要加强对危化品的安全储存管理等。
三、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等级
(一)地震灾害分级
1.特大地震灾害
本市或邻区发生 7.0 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
本市或邻区发生 6.0~6.9 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
本市或邻区发生 5.0~5.9 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
本市或邻区发生 4.0~4.9 级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5.其他地震应急
本市或邻区发生 4.0 级以下有感地震、震情异常或地震谣传,初判为其他地震应急。
(二)响应等级
1.Ⅰ级响应
适用于特大、重大地震灾害,由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地震应急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总负责人,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2.Ⅱ级响应
适用于较大地震灾害,由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地震应急工作。学校校长为总负责人,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3.Ⅲ级响应
适用于一般地震灾害及其它地震应急,由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地震应急工作。学校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校领导为总负责人,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作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四、临震应急响应
临震应急是指地方政府或地震部门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预报区即刻进入临震应急期,学校立即启动以下抗震救灾应急措施:
(一)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应召开紧急会议,在南北校区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学校临震应急期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昼夜值班,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二)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应急专项工作组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随时进入工作状态。
(三)学校内有人员进出的建筑物安排人员值守,保证疏散通道、大门通畅,各楼栋值班室配备应急照明灯、手持话筒等。学校各部门、各系部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做好人员疏散安置的应急准备工作。
(四)保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等岗位加强昼夜值班,随时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令切断电源、气源,防止或减少地震次生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五)总务处储备较为充足的食品、饮用水、药品、医疗器械、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备用。
五、震后应急响应
地震发生后,即刻进入震后应急期,学校立即启动以下抗震救灾应急措施:
(一)人员疏散撤离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值班人员、各楼栋值班员立即组织学生、教职工、居民及其他人员按照安全、就近的原则,向校园安全区域或远离建筑物的开阔地带疏散撤离,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的人员应自觉维护区域内的秩序。
2.各部门领导和负责教职工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自动赶往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商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负责组织师生员工疏散撤离和人员的安抚、安置等工作。
3.学校在南校区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爱心广场、空地、绿地,北校区运动场、休闲广场等空地等处设置地震安全区,用于安置疏散撤离人员,校园人员疏散路线及安全撤离区域见附件。
(二)抗震救灾指挥
学校在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工作部署下,各地震应急专项工作组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校区人员分工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抗震救灾的总负责人。学校党委书记、分管学生、教务、后勤的副校级领导,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应急专项工作组组成部门正职赶往北校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学校校级领导,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应急专项工作组部门副职赶往南校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的人员疏散等应急工作由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的值班人员协调组织开展。
2.抗震救灾紧急会议人员集结地点
地震发生后,若遇通讯中断,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专项工作组组成部门人员自行赶往南北校区紧急会议人员集结地点参加学校抗震救灾紧急会议。北校区参加紧急会议人员集结地点为北校区足球场,南校区参加紧急会议人员集结地点为南校区足球场。
(三)抗震救灾工作开展
1.人员疏散安置组负责再次对学校内有人员进出的建筑物进行人员排查,确保建筑物内人员全部撤离,预防余震灾害的发生。
2.抢险救灾组负责组织队伍对被困人员展开救援;负责组织队伍对建筑物、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工程的抢险、抢修和恢复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对全校实验室及库房危化品进行应急保存,防止泄漏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3.物资及医疗保障组负责在南北校区等地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和防疫工作;负责在安全区设立抗震救灾物资发放点,在安全保卫组的协助下统一分配发放食品、饮用水等抗震救援物资。
4.信息宣传组负责做好震后应急期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负责内外信息沟通,负责做好学校抗震减灾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5.安全保卫组负责震后应急期的校园治安巡逻执勤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负责震后应急期的消防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期学校重点部门和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6.学校各部门、各系部抗震工作机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在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各应急专项工作组的抢险救灾工作,保证学校抗震救灾指挥指令畅通;负责人员的疏散撤离指挥和对受灾人员提供慰问、心理疏导、上下信息沟通和情绪安抚服务等工作。
六、应急结束及秩序恢复
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地方政府或地震部门发布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可能后,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宣布震后应急响应期结束,并及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抗震救灾情况,经同意后恢复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
七、附 则
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