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专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车辆管理,确保校内师生安全,确保正常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校内车辆由保卫处负责管理,实行智能车牌识别系统入校制度,没有车牌识别的车辆进入我校,必须在保安门卫登记经保卫人员允许方可进入校园,校内车牌录入由各部门在每月月底前统一报保卫处录入。
2.校内服务车辆(包括学校超市、食堂的送货车以及在校维修和施工的车辆),凭我校保卫处发放的临时通行证进入学校。
3.车辆驶入校门要减速靠右慢行 ,车速控制在10公里/每小时以内。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校园,确因教学需要带有以上物品的车辆,经有关部门负责人认定,到保卫处备案方能进入,否则,后果自负,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5.不准出租车、三轮车、大型车辆进入学校。确因实际工作需要,须经学校保卫处批准方可入校。
6.严禁无牌或者故意遮挡号牌的车辆进入学校。
7.校内所有车辆停放有序,车辆必须停放停车位上,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随意停放道路两旁。
8.本校学生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9.学校提供停车位,不收费,校内车辆无专人看管,如有损毁、丢失,后果自负,学校概不负责。
10.未经保卫处批准,任何人禁止把外来车辆停放校内,在校内停车及过夜停放的车辆,如有丢失、损毁后果自负。
11.一切会议、培训、考试等活动,非经学校允许,一律不提供校内停车服务。
12.我校职工三次(含三次)以上违规停车,超速行驶,拒不接受管理部门管理,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不再提供停车服务。
13.无论本校职工、学生还是外来车辆,在校内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