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将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现就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是指互联网上刊发或播报的,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优秀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优秀原创文章主要指发布在校级及以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移动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上的新闻评论,时政、高教、社会热点等解读文章与长篇通讯文章,不包括消息类报道及散文、杂文、诗歌、小说、剧本、自传、书评等体裁。原创文章字数应不少于 1000 字。

第二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作者必须是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署名作者或署笔名、网名的实名认证人。

第三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传承先进文化理念,抵制不良思想渗透侵蚀,牢牢掌握高校舆论文化发展的主动权。有力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鼓励网络正面发声,传播弘扬正能量,繁荣集思想性、服务性、影响力于一体的网络文化,服务大局、澄清谬误、明辨是非,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鼓与呼。

第四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原则

(一)方向正确。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主动地推进高校网络文化繁荣发展,用先进网络文化培育当代大学生,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依法依规。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制作和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对因网络安全、舆论导向等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或发生较大网络安全及舆论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导向正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适合于师生成长发展的网络文化环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学校美誉度和知名度。

第五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奖评优

(一)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奖评优适用于全校师生。

(二)学校每年定期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牵头开展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奖评优活动,对获评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颁发证书并给予一 定物质奖励,对网络正能量强与积极影响好的优秀作品进一步推广,并推荐参评中央、省市等各级网络优秀文化成果评选。

(三)所上报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必须在网上传播至少3个月以上,网上形成一定积极效应与较好影响,能充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与提升学校声誉,网上影响力特别大的文化成果可不受此条时间规定的限制。

第六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申报标准

在中央级媒体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发布的作品,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重大影响、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获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省部级网络文化评选奖励的作品,可申报认定 140个科(教)研工作量。

在省级媒体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较大影响、形成较大网络传播的作品; 获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厅局级网络文化评选奖励的作品,可申报认定 100 个科(教)研工作量。

在市、校级媒体的网站及“两微一端”,重要商业门户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上刊发、转载并产生影响、形成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申报认定30个科(教)研工作量。

第七条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由党委宣传部会同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于每年 5 月进行评审认定。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各类媒体范围

(一)中央级媒体包括:《人民网》《光明网》《求是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新闻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日报网》《中青在线》《中国青年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等网站和“两微一端”。

(二)省级媒体包括:《辽宁日报》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党报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东北新闻网》《北国网》《北方时空》《中华先锋网》《大连天健网》等省级重点新闻网站,省会城市政务网、新闻网等网站及其“两微一端”。

(三)市校级媒体包括:《阜新宣传》《阜新微视》等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校级媒体包括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网及其“两微一端”。

(四)重要商业门户包括:新浪、搜狐、网易、腾讯、优酷、凤凰等网站及其“两微一端”。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较大和有影响的网络传播认定重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3家中央级媒体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8000。较大网络传播是指作品被不少于 2 家省级媒体的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 5000。

有影响的网络传播是指作品在市校级媒体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3000。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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