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考核通知

关于开展二0一五——二0一六学年度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结果比例及考核单位、人员划分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干部优秀比例为20%,工人优秀比例为15%。

2、党务、行政、后勤工作单位人员(含以党务、行政、后勤工作为主的兼职教师)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教学单位人员(含非教师系列的人员)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成教部、电大工作部、远程教育中心的考核由本单位负责组织。

二、考核内容与基本标准

党务、行政、后勤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与基本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技术水平、业务和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知识更新及业务技术提高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考核基本标准

1、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精神,在教学、科研、业务技术业绩突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具体要求如下:

1) 全年工作量饱满;

2)兼职教师无事故课出现;

3)病假累计不超过半个月,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

4)无违反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行为或无责任事故发生等。

2、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基本完成工作量,熟悉业务,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注意劳动安全,无责任事故,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与不合格

达到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未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2)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

3)利用学校有形或无形资产,损害学校利益,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4)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

5)工作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

6)受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

8)未经所在部门同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造成严重后果;

9)全年工作量不到满工作量的80%

10)其他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各单位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人员在业务水平和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教学单位人员的考核内容与要求

1、教师严格执行我校下发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2、非教师系列的人员按本通知中党务、行政、后勤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考核。

三、具体办法

按划分的单位进行考核。采取单位推荐(教学单位需教务处审核)、主管领导审议、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

四、时间安排

考核截止时间为2016630日。党务、行政、后勤、成教部、电大工作部、远程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的单位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名单汇总表、个人考核表)报人事处;教务处负责的教学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各部门将本部门个人考核表及由教务处审核后的《年度考核名单汇总表》报教人事处。人事处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注意事项

不能按期上交考核表或考核表无本人签字者视为无考核结果、不占基数。

请各部门认真领会学校精神,妥善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此次年度考核工作。

附:《各部门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及《年度考核名单汇总表》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年度考核名单汇总表

填报部门: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

部门负责人签字: 审核领导签字: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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