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关于大力开展我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52号)和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辽助中心【20198号)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增强在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加大资助育人力度,继续在我校高职阶段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大力推进诚信教育,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珍爱信用、理性借贷、不负信任,提高学生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增强学生责任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努力培养担当民族振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诚信教育宣传周”活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文件精神,各系要继续大力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教育宣传月活动。尤其要结合《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引导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项目时,恪守诚信,如实填报申请材料。

   (二)“诚信教育校园行”宣讲活动

各系可通过各种方式,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的普及及宣传,通过引用正反两方面的生动案例等形式,引导学生珍视诚信、理性消费,远离不良“校园贷”。

三、活动时间:

2019617---624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制定可行的活动方案,将活动办的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各系要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做到全员参与。征信知识宣传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深度、有号召力,确保活动效果。

(三)各系要认真总结经验,并于6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到学生处,报送材料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功经验等,不超过1500字。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

                                        

 

 

学生处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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