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工作(12)

我校被辽宁省教育厅确认为

“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

为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我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20141219日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的努力下,完成了阜新高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测评的材料准备与上报工作,材料多达235页,字数近11万字。 2015年初,在我校自评的基础上,经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复核,我校达到“合格”标准,被辽宁省教育厅确认为“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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