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各党总支、支部:
因校区合一、机构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王春梅同志为电大工作部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马兴军同志为机关三党支部书记;
陶晓颖同志为人文系党支部书记;
石 光同志为机关二党支部书记、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刘 莹同志为后勤党支部书记;
梁 忠同志为体育教学部党支部书记;
姜会学同志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隋 潮同志为校团委副书记。
免去:
徐元君同志人文系党支部书记职务;
于伟东同志机关二党支部书记职务;
李丽华同志机关三党支部书记职务;
兰大勇同志后勤党支部书记职务;
李红侠同志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说明:
1、已撤销机构、原电大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自行免除。
2、原电大干部同样执行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干部年龄方面的规定,因年龄原因未聘任的干部,享受原级别待遇男至58周岁、女至53周岁。
3、本次任命或聘任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任期到学校中层干部本聘期满结束。
中共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