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被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度),全国共511家单位入选,其中教育系统全国44个,辽宁省教育系统仅2家单位获此称号。
为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共青团中央会同教育部等12家部委成立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被授予辽宁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以来,阜新高专团委始终自觉履行自身职能和社会功能,努力探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方法,依托学校共青团扎实的工作基础,注重发挥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此次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体现了团中央、教育部对基层共青团工作的认可,体现了团省、市委,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对阜新高专青年工作的肯定,体现了高专党政对共青团工作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同时也督促高专共青团认真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共同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