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副书记吕东春主讲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文件要求和我校形势政策讲座教学安排,5月28日-6月4日,由校党委副书记吕东春主讲的形势政策教育讲座在五楼报告厅举行。吕书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前世今生及最新修订成果抽丝剥茧,作了全面清晰的梳理。全校各系部2500余名学生分期聆听了吕书记的讲座。
吕书记从宪法的权威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四部宪法的历史演进、“八二宪法”的五次修订、精解2018年宪法修订的重大成果四个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演进与完善”这一主题进行了详解。吕书记认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又是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吕书记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作用)和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制定的四部宪法。目前,我国所用宪法为1982年颁布的宪法,俗称“八二宪法”。截止到2018年3月,这部宪法经历了五次修订。“八二宪法”的五次修订,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需求,体现了与时俱进,又反映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用宪法加以确立,推动了我国宪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发展。
吕书记还从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强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宪法与党章的有机衔接,维护“三位一体”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组建监察委员会写入宪法,构建国家监察机关体系;完善宪法宣誓制度等方面详细精解了2018年宪法修订的重大成果。
通过吕书记的讲解,使同学们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宪法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唤醒了当代大学生应当爱法、学法、守法的意识,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