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护理、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动物医学、导游、酒店管理、文秘、语文教育(师范)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36号;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等专业在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2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约合21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9平方米;生师比14.2;专任教师37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2.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99.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450.7元;图书43.9万册,生均图书79.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没有语种限制,学校在录取时不设定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学费(元//生)

1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2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3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4

54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35

文、理

5000

5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6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7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8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35

文、理

5000

9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1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11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12

560205

制冷与空调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13

630302

三年

35

文、理

5000

14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35

文、理

5000

15

610214

电子商务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16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17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18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35

文、理

5000

19

620201

三年

35

文、理

5000

20

510202

园林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21

510107

园艺技术

三年

35

文、理

5000

22

510302

动物医学

三年

35

文、理

5000

23

640102

三年

35

文、理

5000

24

640105

酒店管理

三年

35

文、理

5000

25

670301

三年

35

文、理

5000

26

670104

语文教育(师范)

三年

35

文、理

5000

27

670102

学前教育(师范)

三年

35

文、理

4100

28

670103

小学教育(师范)

三年

35

文、理

36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700/年或1200/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

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将对困难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扶困助学措施,如:落实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年、二等2500/年);设立学校专项奖学金;为贫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考生以数学、语文、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8-2260651(传真) 0418-2290800

网址:www.fxgz.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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